第二章 永约之血
「但愿赐平安的神,就是那凭永约之血、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,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,叫你们遵行祂的旨意;又籍着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。愿荣耀归给祂,直到永永远远。阿们!」来十三20—21
神与人一切的来往,都有约的性质在内。神非常喜欢立约,甚至若不籍着约,祂就不能和我们有交通;我们和神也是如此。亚当在伊甸园中,他与神,神与他,乃是在一种约的条款之下。但亚当不久就破坏了那约,说来令人感到可怕,那约仍然存在,因为在人这方面破坏了那约,神那方面一定要履行它的严肃威胁与刑罚。这就是工作之约,也叫做行为之约,神藉此约对待摩西,祂也在此约内对待以亚当为代表的全人类。后来,当神对待挪亚的时候,也是这个约;在以后的世代中,神对待亚伯拉罕,祂仍喜欢籍着约把祂自己与他联系起来。他守了这约,又对他的后裔继续重新立约。
神甚至与合乎祂心意的大卫来往时,也不是不用立约的。祂不但与祂的受膏者立约,今日神跟你我来往仍然用约。当祂使人畏惧定罪时,祂是以约来击打——就是西乃约的剑;如果祂以恩典来拯救的时候,祂仍然是以约来拯救我们——就是锡安的约;也就是祂与主耶稣基督(选民的代表者)所立之约。当我们与神有密切来往的时候,在我们这方面都是籍着约的。在悔改之后,我们与神立感恩的约;我们来到祂面前就知道祂为我们成就了何等大的事,我们要将自己奉献给祂。当我们籍着洗礼加入祂的教会时,我们就在那约上盖了印记,在我们领圣餐时,我们乃是与祂重新立约,这样我们与神就有了个人的交通。若不是藉恩典之约,我们就不能向神祷告:若不是首先籍着基督买赎我们的约,和籍着把我们自己和一切所有的奉献给神的约,成为神的儿女,我们就不知道我们是祂的儿女。这是非常重要的,因为这约是由地到天的梯子,是我们与神交通的惟一方法,籍着约我们才能与神有来往,在约与约之间我们也应当知道如何分辨。我们应当知道什么是恩典之约,什么不是恩典之约。我希望能简单陈明所讲述的「约」,首先要讲的是「恩典之约」,第二是「永约的性格」,第三是「基督的血与永约的关系」。
一、恩典之约
消极方面
既然称为恩典之约,我们立刻就了解这并不是行为之约,乃是永远的约。行为之约决不是永远的约,那是起初在伊甸园中立的。它有起头,但它已被破坏了,并且持续被违犯,即将要完结,因此它不是永远的约。但在本节经文中所说的乃是永远的约,因此它不是行为的约。神首先与人类立的约,它的条款大概是这样的:「如果你们人能顺服神,你们就要得活,并且快乐度日;但如果你们悖逆,必定灭亡。悖逆的日子必定死。」这是神与我们人类的始祖(代表者)亚当所立的约。如果亚当守住了这个约,我们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能蒙保守。但是因他破坏了这约,所以你我就都堕落了,被认为是可怒之子,罪恶的后裔,倾向各种罪行,受到各样的痛苦。论到神的百姓,这约已成过去,已经被那新的而更好的约所废止,被新约的荣光完全的遮盖住。
这约也不是感恩的约,感恩的约是神蒙爱的儿女与救主之间所立的约,这个约是合宜且适当的,我相信所有认识主的人都会在心中说:
「伟大救赎之功已成就,我是属主的,祂也属我。」
在感恩的约中我们将一切所有的奉献给祂,但这并不是本节经文所说的约,因为本节经文的约乃是永远的约。
积极方面
现在我们要看一看这约究竟是什么。我们分四点来说明:
1、立约的两方:
恩典之约乃是圣父与圣子之间在万世以前所立的约;再进一步按圣经来说,乃是三位一体神之间所立的约,这并不是神直接与人所立的约,在那时期还没有人,但基督在这约中作人的代表。根据这个意思来说,这约是神与人之间的约,但并非神与人立个人的约;那乃是神与基督所立的约,也是籍着基督间接同那些用主宝血所赎回,在创世以前为基督所爱的人所立的约。
这就是我们所教导的加尔文主义——历久弥新,结构雄伟,美丽如诗。远在万古星月尚未生成、神从无中尚未造出万有、天使羽翼尚未搅动浩瀚长空、孤寂歌声尚未划破庄严宁静之前,祂就是至高主宰,并且与祂自己、与祂的儿子、也与圣灵一同慎重商议,订出谕旨,做出决定,发出旨意,预定祂的百姓得救。而且祂在此约中已经准备了方法与手段,并使万事互相效力,叫祂的谕旨成就。我的心回到当时的现场,用想像和信心望见这个奥秘的会议室,用信心看见圣父向圣子保证,圣子向圣父保证,圣灵也向圣父与圣子保证,于是这个暗中隐藏于万古之前的约定,就这样成就,也成为日后一切圣徒喜乐,盼望与矜夸的缘由。
2、立约的条款:
神早已预见人在创造之后会破坏行为之约;不管亚当在乐园里生活的期间如何顺利,然而对他来说也是难以忍受的,终究他会敌对神,且毁了他自己。神也预见祂从世界人类中所拣选的人要因亚当的罪而堕落,一如其他人类一样,因亚当也是他们(选民)的代表者。所以这约的目的是把选民重新恢复到神儿女的地位。现在我们要看这约的条款是什么?
在父神立约的条款,这是我们口舌所难宣述的,我不过是用人所能明了的话来描写而已:[我至高的耶和华,将我的独生爱子赐给那无数的群众们,他们罪得赦免且被洗净,蒙保守和引导,至终无瑕无疵地被领到我的宝座前,我凭自己起誓,因为再没有比我更大的,那些凡交给基督的人,将成为我永恒的爱的对象。我要凭爱子的宝血赦免他们的罪。我要将完全的义赐给他们;我要收纳他们为儿女,他们要籍着基督和我一同作王,直到永远。」
圣灵立约的条款如下:
「凡父神赐给圣子的人,到了时候我要叫他活过来。我要指示他们救恩的需要;我要除掉他们一切无根基的幻望,毁灭他们虚谎的避难所。我要把他们领到洒血之地;我要赐给他们信心,藉此而得宝血洗净;我要将一切恩典赐给他们,我要复苏他们的信心;我要洁净他们,并将所有的败坏从他们中间除掉,至终把他们无瑕无疵地领到你面前。谨此立约。」这就是已完成的约款。
在此约的另一方面,是基督所立的约。
祂对圣父立约:「我父,至于我,当时候满足时,我要降世为人。有堕落人类的形象与性情,要住在败坏的世界之中,为我百姓的缘故,我要完全守律法。我要作的是毫无玷污的义行,能满足你公义圣洁律法的要求。到了时候,我要担当我一切子民的罪。你要将他们的罪归到我身上;因我所受的刑罚,他们得平安,因我受的鞭伤,他们得医治。我父,我应许我要顺服你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我要高举你的律法,使它得尊荣。我要承受他们一切的苦难。我要受你律法上的咒诅,将你的震怒都倾倒在我头上。我要复活,升到天上;在你右边为他们祈祷;我要为他们每一个人负责任,使你所赐给我的人,没有一个会灭亡。我要引导我宝血所赎回的羊,作他们的牧人,至终我要把他们平平安安地领到父神你的面前。」
现在你对这恩典之约应得到一个清晰的概念:神与基督之间,圣父与圣灵之间的约,圣子为恩约的首领及神选民的代表者。我已尽我所能简明的告诉你们这是如何立约的。我亲爱的朋友们,这个约已完美地成就了。人子已为所有的选民付上赎价,为了我们人类和能得救赎的缘故,忍受了神的忿怒。除了祂继续为我们代求以外,祂完成了一切,祂要将一切的赎民领进荣耀里。
3、立约的目的:
这约是为亚当每一个后裔所立的吗?绝对不是,这是非常明显的。我见有大多数的人灭亡,继续行走罪恶之路,拒绝每天在福音中所传讲的基督,把祂施恩的血当作平常,蔑视引领他们的圣灵;我见这些人逐渐败坏,终究在他们的罪中灭亡。我不相信他们在此恩约中有份。那些未悔改,拒绝救主的人,清楚证明他们在神恩典之圣约中是无份的;如果他们对它发生兴趣,就必有所表现,让我们能够看见。到了时候他们就要悔改,被主的宝血洗净而得救。恩典之约只与蒙拣选的人有关系。不管这教义如何令人难以相信,我们也要侃侃而谈,直接了当的陈述。你不愿意听吗?「我为他们祈求,不为世人祈求,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,因他们本是你的。」(约十七9)若基督不为世人祈求,只为祂所拣选的人祈求,那么当你从神的话中得知——在这约中,神早为这些人预备了救恩,使他们承受永生,你为何要怒气冲天呢?的确,凡相信依靠基督的人,凡蒙保守到底,进入永远安息的人,才能对神恩典之约发生兴趣。
4、立约的动机:
究竟为什么要立这约呢?就神而言并非必须如此。因为那时还没有受造之物。除了神自己以外,我们找不到立这约的动机,因为神曾说过:「我是耶和华,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」(出廿3)那么祂究竟为什么要立这约呢?这完全是出于祂的绝对主权。为什么有的人成为这约的对象,有的人却不是呢?这是出于神的主权。这并不是由于人的功劳,也不是神预先见到我们有什么长处,就拣选我们而遗弃别人仍在罪中。神这样拣选,乃是完全出于祂的主权和恩典。弟兄姊妹们,如果你们关心这恩典之约,你们必要歌唱:「祂要怜悯谁,就怜悯谁。」(罗九18)「不在乎定意的,不在奔跑的,乃在乎施怜的神。」(罗九16)拣选我们的乃是祂的主权,分别我们的更是祂的恩典,预定我们的乃是祂的不变性。除非因祂的大爱和主权,就没有拣选人的动机。无疑地,神立这约的大目的,就是为祂自己的荣耀。神必要在祂自己找到祂的动机。任何其他次于这个动机的都有损于祂的尊严,因祂是那「我是」(I AM)。
祂的宝座绝不动摇,祂的作为不受限制。
在天上的万军,和世上的居民中,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。有谁能拦阻祂手,或问祂说:「你作什么?」泥岂能问窑匠:「你为什么把我造成一个器皿呢?一物在未被造成之前,岂能命令造它的呢?」绝对不能,神就是神,让人还归回到他原来的虚无里面。若神高举了他,他也不必骄傲,以为神在他的行为上找到什么理由。神拣选人,神爱人动机完全在乎祂自己。祂是自足的神,无需在祂以外去寻找什么,除了祂自己以外,祂更不需要从任何人得到什么。愿圣灵引导我们明白这崇高的真理。
二、永约的性质
这约称为永约,在此你就立刻看到它的永恒性。恩典之约乃是万事中最早的,有时想起恩典之约比行为之约更早的事实,就会引起我们莫大的喜乐。因为行为之约有起始,但恩典之约则否:行为之约有终结,但恩典之约要存到永远,与天地同流。恩典之约的永恒性,是值得我们注意的,这是提高我们心志的真理。我不知道还有比这更伟大的教义,这教义是一切诗文的精华,当你坐下默想这道理的时候,你的心灵就充满喜乐。你能想到这一点吗?在万世以先神已想到你?祂还没有创造诸山,祂已想到我们这如虫如蛆的世人!在灿烂明星发光以前,在固定大地轴心以前,神早已设立了这恩典之约,预定了得救之人的数目。
当人想到无限宇宙,或与天文家翱翎太空,发现天体之广大无垠,星宿无数的时候,神竟在全宇宙以外看顾我们这卑微的世人!这岂不更令人惊奇吗?但这不能使我们骄傲,因这是神的真理,只能使我们觉得快乐。信徒阿,你以为自己算不得什么,但神可不作如是想。世人藐视你,但神在万有被造以先就纪念你。神与祂爱子(你的代表)立此爱约,是比时间更久远。基督在万世以前就爱你,拣选并为你的缘故,代替你立此恩约。
(1)永恒的确定性:
凡属永恒性的都是确定的、安全的、稳定的。人所建造的,常以为能存到永远,但巴别塔倾倒了,金字塔也有颓毁的象征。凡有所造就不是永远的,因他不能抵抗衰微、朽坏。但论到恩典之约,大卫说的好:「神却与我立永远的约,这约凡事坚稳。」(撒下廿三5)在这约中,从始至终没有「如果」或「但是」。自由意志不喜欢神的「要」或「一定」,却喜欢人的「如果」与「但是」。在恩典之约中只有「我要」与「我们要」。
耶和华起了誓,圣子就要履行,那是千真万确的,因为祂是神。「他所说的岂不照着行吗?」这是确定的约。假如有一个人建造房屋,留下一块石头,或一条木块叫我去随便安放,保证他的房屋要倒塌的。阿民念派的约就是这一种约,是不会站立得住的,因为他们依靠人的自由意志。他们说人得救与否,乃在乎人的意志;如果他不愿意得救,就没有一种控制的力量能够胜过他的意志。所以这问题就全在于人了,全能的神可能被祂的受造之物所挫败,这是何等的亵渎!因为整个工作,至始至终都是在神的手里。这约的条款成为它的印记与保证,因为耶稣已履行了一切。不管人是否能履行,但耶稣基督已确定成就了;这不是受造者的约,乃是创造者的约,全能的神要完成这约,人的意志算不得什么。这是恩典的荣耀。人不愿意得救——他与神为敌,然而神还要救他。神的约是「你要」,但人的心意是「我不要」;神的「要」征服了人的「我不要」,神主权的恩典,压倒了人的自由意志,将它掳去,作了不可抗拒的恩典与爱的全胜能力的俘虏。这是确定的约,所以可称为永约。
(2)永约的不变性:
若不是不变,就不能称为永恒的,能变的是要过去的。我们确实知道什么东西若是改变的,早晚它必要废去,成为无用。但在这约中,一切都是不变的。神所立定的,必要成就,一字一划都不能改变。圣灵所起的誓必要成就,圣子所应许的,在祂显现的日子已经应验了,而且必要成就。如果我们以为这圣经的字句是可以涂抹的,那么我们就陷入了绝望中。我曾听过有的传道人说,基督徒圣洁的时候,他就是在神的约中;当他犯罪的时候,他就从这约中被删除;当他悔改的时候,他就重新被纳入约中,所以他就这样在神的恩约中出来进去,就好象在自己的家中出来进去一样。他从这个门进来,从那个门出去。有时他是神的儿女、有时他是魔鬼之子、有时是天堂的后裔、有时为地狱之子。
我认识一个人,他甚至这样说,虽然一个人在恩典中得蒙保守六十年,但在他一生的最后的一年却可能堕落——如果他犯罪而死,他就永远灭亡了,他已往的一切信心,神过去在他身上所彰显的一切慈爱,都无济于事。我敢说这种对神的观念是等同于对魔鬼的观念。我不能相信这样一位神,我也不能在他面前俯伏敬拜。今天爱你,明天就恨你的神;应许了,又不能看到应许成就的神;赦免罪而又刑罚人的神——称之为义而后又处以刑罚的——是我所不能忍受的神。这样的神不是圣经中的神,我确实知道神是不改变的、公义的、圣洁的、真实的,既爱属自己的人,就爱他们到底,如果祂给了人什么应许,祂必成就,人一次在恩典中,就永远在恩典中,不致中途而废,早晚必进入荣耀里。
(3)永约的坚持性:
这约必得应验,且要坚立。当基督成就一切,将每个信徒都带到天堂的时候;当父神看见祂的子民在恩约中聚集的时候,这约就达于最高峰,但不是结局,因为恩约中是这样说的:恩约的后裔要永远蒙福。只要「永恒」一字存在,就必为承受永远之人确保喜乐、安全与荣耀。
三、基督之血舆永约的关系
基督的血对此恩约发生四方面的关系:
(一)对基督的关系:
基督在客西马尼园、厄巴大、各各他所流的宝血,乃是此约的成就,籍着宝血,罪得以涂抹。由于耶稣的受苦,公义得到满足;籍着祂的死,律法得到尊荣。因宝血代赎的功效,赦罪的能力,基督对父神为祂子民的缘故,履行了一切的条款。信徒们,要仰望基督的血,要记得基督在恩约中的部分已经实行了。无需你去作什么,耶稣已成就了一切;也更用不着自由意志来补充,神所要求的一切,基督已经作成了。基督的血补满了恩约中欠债者的那一方面,神必得履行誓约,向基督宝血所救赎的人施慈爱和怜悯。
(二)对圣父的关系:
当我看见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,从那时起我就看见了永在的父,受祂自己誓约的拘束,祂必要履行约中的每一条款。约中岂不是说:「我要赐给你们一个新心,将新灵放在你们里面?」(结三六26)事必这样成就,因为耶稣死了,耶稣的死就成为这约的印记。约中岂不是说:「我必用清水洒在你们身上,你们就洁净了,使你们脱离一切污秽?」(结三六25)神必照着行,因基督已完成祂的部分。因此这约是毫无疑问的,我们可以籍着基督向神要求履行一切条款;当我们谦卑屈膝恳求这约时,天父绝不能否认祂的应许,而且我们每一个人可籍着耶稣基督的血说「是的,阿们!」。
(三)对罪人的关系:
亲爱的弟兄姊妹们,让我诚挚的向你说话,你是否完全仰赖耶稣的宝血吗?祂的血洒在你的良心上吗?你看见你的罪因基督的血得到了赦免吗?你是否以祂的牺牲为荣,以祂的十字架为你唯一的盼望和避难所呢?如果这样,你就已经在这恩约中了。有些人愿意知道他们是否被神拣选。若不是他们先告诉我们,我们就不能告诉他们这件事。你相信耶稣的宝血吗?你如果真相信,你就在这约中。
罪人哪,你没有什么可说的,如果你退后说:「我不敢来!我惧怕!我不在这约中!」基督仍然在召你。祂说:「到我这里来。如果你不能来到立约之父那里,你可以到我这里来,我就使你们得安息。」(参太十一28)
当你来到祂那里的时候,祂的血就要洗净你,你的名字已经记载在红色所拣选的生命册上了。你能在救主赎罪中看见你用血写成的名字吗?如果你能,那么你就能有一日在父神的拣选中看见你金色的名字。相信的就是蒙拣选的。血就是对你立恩典之约的象征、纪念、保证与印记。基督的血,犹如望远镜,你不能凭肉眼看见你的拣选,乃凭基督的宝血你才能看得清楚。罪人哪!你要依靠基督的宝血,如果这样,那永约之血就是你上天堂的保证。
(四)对三者的互相关系:
圣子是成全此约,圣父是这约的保证,至于罪人乃是这约的证据,这是血的荣耀。父神因此欢喜;子也欢喜,因祂俯视祂所买赎的人;罪人也因此得到安慰与永远的诗歌——
「耶稣你宝血和公义,是我荣耀,是我歌唱,直到永远。」
亲爱的读者,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,我的责任就算已经尽到。你在这约中有盼望没有?你信靠基督的宝血了吗?虽然你以为福音是受到限制,但你要记得福音是白白地传给世人。神的喻旨虽然有限,但福音却广传于世界。我将福音传给普天下的人,因为我受了托付。神的奥秘虽只限于祂所拣选的人,但信息却要传给万民。现在你一生中曾多次听过福音,你所听到的是:「耶稣基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。」这话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信服的。你相信这话吗?这是你的盼望吗?你能说:「我是个罪人。我信基督为我死,我*祂的宝血的功劳,除此以外,我别无希望。」
「两手空空无代价,只靠救主十字架。」
如果你已经听见了,心中接受了,又把握住这福音;那么你就是那恩约中的一分子。要论到拣选的道理,如何又令你惊惧呢?如果你拣选了基督,那是根据祂早已拣选你的事实。如果你以悔改的泪仰望基督,那么祂无所不知的慧眼早已看见你了;如果你爱祂,祂的心早巳爱你了,而且超过你的爱,如果你说:「我父啊!你是我幼年的恩主。」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——祂向来就是引导你的,你所以到了今天,都是祂在引导,最后祂要把平安赐给你。但你如果骄傲自恃地说:「我什么时候愿意悔改相信,什么时候就悔改相信;我和别人有同样得救的权利,因为我尽上我的本分和别人一样,我毫不怀疑地一定得到赏赐。」——如果你赞成一个普遍的救赎,就是凭人的自由意志随时可以接受救恩,那就请君自便,但迟早你要失望的。你要知道神是不会在这个立场上来对待你的,祂要对你说:「你离开我去吧!我从来不认识你。凡不籍着子到我这里来的,就永远不能到我这里来。」
我相信那些不肯屈服神的拣选之爱与主权之恩的人,有很大的理由怀疑他究竟是否是一个基督徒,因为敌挡的灵就是魔鬼的灵、骄傲的灵、和没有重生的心。愿神从你的心中拿掉与祂为敌的心志,籍着祂儿子的血,使你与祂和好,就是那永远的证据与印记。(本讲章发表于1859年十月二日的主日于舍利皇家音乐厅)
看看你的罪有多么红,印上朱红的污点,如果你在大西洋洗你的灵魂,也许你会染红了每一个冲刷岸边的海浪;然而,你过犯的朱红污点仍旧存留。但当你跳进从以马内利的血管所汲取充满了宝血的水泉时,一瞬间,你将比血还雪白,每一个罪的污点都永永远远除去了。 ——司布真
(选自2200 Quotations,Pilgrim Publications,Vol.47,p.321)